霞雲國民小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第三次公告第1至8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簡章請按右鍵,開啟連結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uFkey7jT0W94jKWxSJDiFGKWwsyAif5T/edit?usp=sharing&ouid=114293958192278793896&rtpof=true&sd=true 桃園市復興區霞雲國民小學 110 學年度第 1 學期 第三次公告 第 1 至 8 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防疫注意事項 ( 報名前請先詳閱 ) 本校為有效防制「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辦理各項防疫因應措施,以維護甄選人及甄選委員健康安全,請遵循下列規範: 一、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受管制不可外出之自主健康管理者,於管制期間不得應試甄選,且不得補考。 二、 應考人進入校區及試場應全程配戴口罩,未配戴者,不得應試。 三、 進入校區之應考人一律配合場地學校進行體溫量測,量測額溫超過攝氏 37.5 度或耳溫高於攝氏 38 度者,將引導應考人至「備用試場」應試,以確保應考人權益。 四、 有「自主健康管理」仍准予外出之應考人,應於主動告知本校,俾另行開設「備用試場」應試。 五、 防疫期間陪考人員請勿進入校區。惟應考人如因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申請應考服務者,陪考人員應於考試前向本校申請陪考服務並獲同意,始得進入考場。 六、 防疫期間入校人員,應符合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 14 日之服務及入校條件;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 14 日或未接種者,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 3 日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 。 一、依據 (一)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