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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將於114年3月14日啟用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建置之「落實網路防護機制申訴系統服務平臺」

  衛生福利部於113年8月1日啟用「網路媒體不當自殺內容申訴平臺」(網址:https://msp-appeal.org.tw/),提供一般民眾及各單位申訴網路媒體不當自殺內容之報導刊登,現改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建置「落實網路防護機制申訴系統服務平臺」(網址:https://www.reportharmfulcontent.org.tw/ ),訂於114年3月14日上線,並同時停用原衛生福利部建置之網頁服務,以協助傳播媒體及網際網路平臺業者遵循自殺防治法第16條規定。

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一案,請查照。

說明 :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13 日臺教文 ( 二 ) 字第 1140028265 號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3 月 18 日桃教高字第 1140023018 號函辦理。 二、該校商借教師需求如下: ( 一 ) 小學部:導師、特教或輔導教師,擇優錄取 1 名。 ( 二 ) 中學部:普通型高中或國民中學各科教師,擇優錄取 2 名。 三、檢附旨揭學校商借教師甄選簡章及同意書各 1 份。 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第一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簡章

桃園市114學年度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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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114學年度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簡章 桃園市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招生網

檢送「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及聯絡人資訊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7 日臺教文 ( 二 ) 字第 1140026298 號函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3 月 13 日桃教高字第 1140021133 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 一 )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小學部 1 名、國中部 1 名(自然科專長)、高中部 1 名(公民科專長)。 ( 二 )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 3 名(須擔任導師)。 ( 三 )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 1 名(須擔任導師)。 ( 四 )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高中部數學科 1 名、物理科 1 名,擇優錄取。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教師聯合公告各校聯絡人 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