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林雅婷 電話:03-3322101#7420 電子信箱:10013816@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復興區霞雲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9年12月8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090111355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735100E1090111355_248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份。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FH6nYKasuBOUz1n7O3ioBoRbRd7_7SNs/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