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請點選: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KxwZDkPh9zE3NWO7Etfiqfy9sD7Qhq4QQDdUT7u3HcQ/edit 桃園市復興區霞雲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0 學年度第 1-5 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採 1 次公告多次招考) 一、依據 (一)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教保服務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四)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五)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 六 ) 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 聘期 附設幼兒園代理教師 實缺 2 幼兒園教師 110 年 8 月 27 日起至 111 年 7 月 2 日止 1.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2. 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 111 年 4 月 2 日止。 3. 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 110 年 8 月 27 日起聘至 111 年 7 月 2 日 ( 聘期以教育局公告實際的聘期為準,因政策或疫情可能有所變動 ) (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日為起聘日)。 三、 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 2.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規定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各款及第卅三條之情事者(如附錄說明)。 3.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之情事者。 4.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