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請連結下載 (請按右鍵,開新分頁)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2tTaIvwZJmiQYN2zIU8CZh_Rtk7dIq_Y/view?usp=sharing 桃園市復興區霞雲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至 4 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一)教師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師資培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四)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五)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 六 )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 ( 七 ) 本 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 八 ) 本市 109 學年度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及補助經費執行事項。 ( 九 ) 109 年 6 月 8 日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 。 二、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 聘期 國小一般 代理教師 ( 具資訊專長尤佳 ) 虛缺(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 1 級任教師(依學校授課需求排課)及協助校務行政(各專科教室管理、學生社團、資訊團隊等) 109 年 8 月 27 日起至 110 年 7 月 2 日止 1. 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 110 年 4 月 2 日止 ,並以補足當次缺額為限。 2. 代理教師除上專任課程外,並得視學校排課情形搭配其他課程。 3. 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 109 年 8 月 27 日起聘至 110 年 7 月 2 日 (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另佔留職停薪缺者,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該代理教師應無條件解聘)。 4. 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者,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度停止經費補助,則自 110 年 1 月 1 日起合理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解聘。 三、 報名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