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復興區霞雲國民小學 校車隨車人員甄選 一、 僱用期間自正式聘用日至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 以學生上課日為限。上述全天工作時間為上午 6 時至上午 8 時,下午 15 時 30 分至下午 17 時 30 分 。 二、僱用報酬採時薪計,每小時 168 元整,每日平均工作不逾 4 小時。 三、工作內容及標準: (一)配合學校指派,協助辦理本校學區校車隨車照護學生,並協助學生上下學安全等相關工作。視需要,協助親師聯繫事宜。 (二)配合學校進行乘車生活管理與安全維護,依每趟車況填具接送紀錄表與工作日誌。 (三)配合駕駛於發車前檢查車況及相關安全設備,如遇事故,立即疏散學生,並通報。 (四)配合學校進行安全逃生演練,並參加學校或桃園市政府辦理之交通安全講習與相關會議。 ( 五 ) 協助交通車內外清潔工作。 ( 六 ) 協助校方 ( 含幼兒園 ) 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簡章, 下載網址,如下 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NaHEZzO0Hvnfw8SnBfk-ww_JwcdocMyQ/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