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及聯絡人資訊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37日臺教文()字第1140026298號函暨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313日桃教高字第1140021133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國中部1名(自然科專長)、高中部1名(公民科專長)。

()印尼泗水臺灣學校:小學部3名(須擔任導師)。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小學部1名(須擔任導師)。

()馬來西亞吉隆坡臺灣學校︰高中部數學科1名、物理科1名,擇優錄取。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教師聯合公告各校聯絡人

海外臺灣學校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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