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函釋有關師資生持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參加代課、代理教師甄選資格說明,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52188號函辦理。

相關附件: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BbZtnis3PMldt2_2QVRxYOYI-9NHKj4/view?us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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