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辦理。
二、受理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6月20日止。
三、輔導員遴選程序:
(一)續任輔導員:輔導小組召集校長得優先推薦續聘服務績優輔導員,輔導員繳交報名表及服務學校同意書至本局彙辦,於107年7月9日前將複審結果函報本局。
(二)新進輔導員:初審及複審。
四、錄取公告:107年7月於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五、每人限報名一個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不得跨領域報名。
六、本案報名表等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徵聘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3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辦理。
二、受理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6月20日止。
三、輔導員遴選程序:
(一)續任輔導員:輔導小組召集校長得優先推薦續聘服務績優輔導員,輔導員繳交報名表及服務學校同意書至本局彙辦,於107年7月9日前將複審結果函報本局。
(二)新進輔導員:初審及複審。
四、錄取公告:107年7月於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公告錄取名單。
五、每人限報名一個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不得跨領域報名。
六、本案報名表等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徵聘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遴選實施計畫
壹、 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實施要點。
貳、 目的
為徵聘具備課程與教學專業能力及服務熱忱之教育人員,擔任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以下簡稱輔導員),以發揮課程與教學輔導功能,達成輔導工作目標,提升國民教育品質。
參、 遴選資格及條件
一、資格
(一)
本市現職國中、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實際擔任教學年資屆滿3年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有具體事蹟或證明文件者。
(二)
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之各款情事者,且最近3年內考績未考列丙等以下者。
二、條件
(一)一般條件
1.
具愛心、工作熱忱、豐富的學科知識且教學期間表現優異者。
2.
對課程發展與教學研究具有興趣或經驗豐富者。
(二)特殊條件
1.
曾獲特殊優良教師者。
2.
曾獲全國性課程與教學相關獎項者。
3. 經本局推薦或其他具有特殊優良表現或貢獻,並具有證明者。
肆、 權利義務
一、 在本市國教輔導團服務,仍屬任教學校編制內教師。
二、 教師經取得輔導員聘書後,應依規定參加培訓研習及相關團務,因故無法出席或參與團務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事宜。未依規定參與或請假者,列入年度考核事項。
三、 專任輔導員,以專任教師不兼任行政職務為優先,每週減授課18節,惟仍應維持每週實際授課2至4節為原則,每週五全天及領域研習時間(國中)不排課為原則。
四、 兼任輔導員,由各輔導小組依總量管制方式,予以減課0至6節,每週依各輔導小組安排時段給予公假參與團務,協助專任輔導員辦理課程與教學相關研習及研究,並出席本團相關重要活動及會議。
五、 參加本市辦理各級學校校長、主任或及其他教育人員甄選、遷調時,曾任課程督學、團務幹事及專(兼) 任輔導員之年資,得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積分或酌予加分,其基準各依相關規定辦理。
伍、 遴選類別及員額
|
學習領域/
教育議題
|
專任輔導員名額
|
兼任輔導員名額
|
備註
|
|||
|
國中
|
國小
|
國中
|
國小
|
|||
|
語文(國語文)
|
1
|
1
|
9
|
9
|
|
|
|
語文(英語文)
|
1
|
1
|
9
|
9
|
|
|
|
語文
(本土語言/新住民語)
|
1
|
1
|
12
|
12
|
閩語、客語、原住民語及新住民語各3人
|
|
|
數學
|
1
|
1
|
9
|
9
|
|
|
|
社會
|
1
|
1
|
9
|
9
|
|
|
|
自然科學
|
1
|
1
|
9
|
9
|
|
|
|
藝術
|
1
|
1
|
9
|
9
|
|
|
|
健康與體育
|
1
|
1
|
9
|
9
|
|
|
|
綜合活動
|
1
|
1
|
9
|
9
|
|
|
|
生活課程
|
0
|
1
|
0
|
6
|
|
|
|
科技
|
1
|
0
|
9
|
|
||
|
教育
議題
|
海洋
|
1
|
6
|
|
||
|
性平
|
1
|
9
|
|
|||
|
人權
|
1
|
6
|
|
|||
陸、輔導員之工作項目
四、提供輔導小組書面、電話、網路諮詢輔導服務。
五、定期出席輔導小組相關會議、參與到校輔導與教學演示。
六、維護與充實輔導小組教學資源網頁及專業工作坊等資訊工作。
七、彙報輔導小組教學輔導工作成果。
八、其他相關教學輔導工作之推動與辦理。
柒、輔導員遴選程序
一、續任輔導員
輔導小組召集校長得優先推薦續聘服務績優輔導員,輔導員繳交報名表(附件3或4)及服務學校同意書(附件5)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彙辦,再交由輔導小組於107年7月9日前將複審結果函報本局。
二、新進輔導員
(一)資格條件審查
本局辦理資格條件審查作業(附件1-6),所送資料經審查合格,由各小組通知參加複審。
(二)複審(100%)
由各輔導小組邀集各學習領域、議題學者專家和教育行政人員組成遴選小組,辦理書面審查(附件1-6),並依其專業所需訂定進行方式;複審期程自107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止,參加遴選者逕依輔導小組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複審;輔導小組於107年7月9日前將複審結果函報本局。
三、錄取方式
(一)
依複審成績高低排序,如總分相同時,依序比較書面審查及輔導小組自訂進行方式,成績高者為優先。
(二)
應試者總成績未達錄取門檻80分,得不足額錄取。
四、錄取通知:遴選結束,確定錄取名單後公布於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網站。
捌、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
即日起,請逕至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http://ceag.tyc.edu.tw/ceag/)網頁下載計畫及報名表。
二、
每人限報名一個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小組,不得跨領域報名。
三、
報名方式:請備妥下列表件(一律以A4格式列印),掛號郵寄至「桃園市桃
園區縣府路1號15樓,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收」,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徵聘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一)
報名資料審查表(附件1)
(二)
複審評分表(附件2)
(三)
報名表(附件3或4,擇一報名類別填寫)1份(推薦人部分可由教師
之服務學校校長、各輔導小組召集人或副召集人等推薦簽章)
(四)服務學校同意書(附件5)1份
(五)2吋半身正面相片1張(粘貼遴選報名表)
(六)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附件6),A4紙張、格式不拘,至多10頁
四、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6月20日止。
五、
聯絡人:國教輔導團團務幹事(03)3322101#7525。
玖、獎勵
一、
團員參與專業成長及定期研討、到校輔導、示範教學、研習活動、教學研究及網站經營等工作,視同在該校服務之成效。
二、
輔導團團員於學期末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國民教育輔導團服務成效檢核實施計畫」進行服務成效檢核,並依考評結果予以獎勵。
三、
為鼓勵學校推薦優秀教育人員加入國民教育輔導團,補助團員所屬學校教材教具費,按團員人數計算,每人每學年度新臺幣3,000元,提供學校充實該學習領域、議題相關之圖書、教具、資訊設備等。
附件1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報名資料審查表
|
姓 名
|
|
現職學校
|
|
|
報名領域
(議題)
|
□國中輔導員□國小輔導員
□學習領域組別
□教育議題組別
|
||
|
項次
|
審查項目
|
自我檢核結果
|
收件審查結果
|
備註
|
|
1
|
報名表內容填寫完整,並完成填表人及推薦人簽章。
|
□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附件4或5
|
|
2
|
教學年資、輔導員年資及考核通知書等影本資料。
|
□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附件2
|
|
3
|
服務學校同意書填寫完整,並經服務學校校長同意簽章。
|
□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附件6
|
|
4
|
個人教學重要檔案資料依格式填寫,以影本簡單裝訂,不超過A4-10頁,並提供一式2份。
|
□合格
|
□合格
□不合格
|
附件8
|
|
總評
|
□
資格審查合格,請於規定時間內參加複審。
□
資格審查不合格,請於6月21日前完成補件,逾時不候。
|
|
|
|
報名人員:
(完成自我檢核後簽名)
審查人員:
(完成收件審查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月 日
附件2
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複審評分表
|
姓名
|
|
性別
|
□男□女
|
聯絡
電話
|
(0)
(手機)
|
||
|
現職
學校
|
|
職稱
|
□主任□組長□教師
|
||||
|
評分項目
|
內容、給分標準
|
委
員
評
分
|
|||||
|
書面審查(40%)
|
教學年資(6%)
(每滿一年給2分)
|
分
|
|||||
|
考核通知書(6%)
(103-105學年度期間,成績甲等2分,乙等1分)
|
分
|
||||||
|
曾任國教輔導團輔導員(8%)
(每滿一年給1分)
|
分
|
||||||
|
教學歷程檔案(15%)
|
分
|
||||||
|
獲獎紀錄(5%)
(104-106學年度期間,全國前三名給2分,全市前三名給1分)
|
分
|
||||||
|
輔導小組自訂
進行方式(60%)
|
進行方式:
|
分
|
|||||
|
總分
|
|
||||||
|
審查
結果
|
□准予排序第( )順位
□不予排序
|
||||||
|
委員
簽章
|
|
||||||
|
備註:
1.
有關教學年資、考核通知書、輔導員年資、教學歷程檔案、獲獎等相關資料正本,請於複審報到時繳驗。
2.
依複審成績高低排序,如總分相同時,依序比較書面審查及輔導小組自訂進行方式,成績高者為優先;若總分未達80分者,得不足額錄取。
|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報名表
|
姓 名
|
|
聯絡電話
|
|
![]() |
|
性 別
|
|
通訊地址
|
|
|
|
出生年月日
|
|
電子信箱
|
|
|
|
身分證字號
|
|
現職學校
|
|
|
|
最高學歷
|
|
|||
|
教學年資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
|
考核通知書
|
103學年度 等、104學年度 等、105學年度 等
|
|||
|
輔導員年資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
|
報名領域
|
□國中輔導員□國小輔導員
□學習領域組別
□教育議題組別
|
|||
|
3年內
重要經歷
及獲獎紀錄
|
相關課程領導職務
□社群領導人 年
□領域召集人 年
□其他
獲獎紀錄
|
行政職務簡述
|
||
|
自傳(請以100字說明欲參加輔導團的動機、領域專長及對於執行輔導團工作的願景)
|
||||
|
|
||||
|
中華民國107年 月 日
|
||||
本人簽章: 推薦人:
附件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報名表
|
姓 名
|
|
聯絡電話
|
|
![]() |
|
性 別
|
|
通訊地址
|
|
|
|
出生年月日
|
|
電子信箱
|
|
|
|
身分證字號
|
|
現職學校
|
|
|
|
最高學歷
|
|
|||
|
教學年資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
|
考核通知書
|
103學年度 等、104學年度 等、105學年度 等
|
|||
|
輔導員年資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
|||
|
報名領域
|
□國中輔導員□國小輔導員
□學習領域組別
□教育議題組別
|
|||
|
3年內
重要經歷
及獲獎紀錄
|
相關課程領導職務
□社群領導人 年
□領域召集人 年
□其他
獲獎紀錄
|
行政職務簡述
|
||
|
自傳(請以100字說明欲參加輔導團的動機、領域專長及對於執行輔導團工作的願景)
|
||||
|
|
||||
|
中華民國107年 月 日
|
||||
本人簽章: 推薦人:
附件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遴聘輔導員服務學校同意書
茲同意本校 老師參與本市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 學習領域或教育議題專(兼)任輔導員遴選。若通過遴選時,亦同意該師擔任輔導員。
此 致
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
立同意書人
機關全銜:
校 長 : 〈簽章〉
中華民國107年 月 日
附件6
桃園市107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員遴選個人教學檔案資料
|
一、教學理念:意指反思教學尋求專業成長、掌握教育新知以改進或創新教學、與學校同儕合作形成教學夥伴關係、持續參與校內外專業進修成長等。請說明之,並可檢附佐證資料。
|
|
|
|
二、創新表現:意指指導學生參賽、研發教材相關資料、公開授課紀錄、教學競賽得獎紀錄等。請說明之,並可檢附佐證資料。
|
|
|
|
三、推廣分享:意指著作發表、創新教學教案、曾經參與或正在進行的研究計畫、帶領校內外教學研究會議、研發教材、教法或教具、與校內外教師同儕分享教學或專業工作心得等。請說明之,並可檢附佐證資料。
|
|
|
【請勿超過10頁】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