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10年度原住民族語保母獎助計畫」族語保母遴選
一、報名資格:
(一)親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且家中有三親等以內1足歲以上至5歲以下未就讀幼兒園之原住民籍幼兒。(二)一般保母:能說流利原住民族語,且具一般保母資 格,預計收托幼兒為三等親以外或無親屬關係者。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4月15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測驗日期:110年4月20日(二)下午2時。
四、測驗地點:桃園市原住民族文化會館(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29巷101號)
五、 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或 親送方式逕送本局報名(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新棟6樓)。
六、測驗題型:共計8分鐘
(一)自我介紹(2分鐘) (二)委員提問(6分鐘)
七、簡章索取:逕向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索取或自行下載附件。
八、注意事項:
(一)通過口說測驗,且取得族語保母職能強化訓練課程結業證書者,始取得族語保母資格。
(二)具族語保母資格者,收托1足歲以上五歲以下未進入幼兒園就讀之原住民籍幼兒,即可向本府申請族語保母托育獎助。
(三)本次遴選族語保母,以符合本市地方通行語之語別優先進用。
(四)因本市幼兒數幾近上限,故本次甄選錄取之族語保母,以申請收托1名幼兒為原則,視本市幼兒數出缺後再行開放申請第2位幼兒托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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