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東莞台商子弟學校114學年度第2次教師甄選簡章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4年5月28日桃教高字第1140049254號暨教育部114年5月27日臺教文(二)字第1140050891號函辦理。

二、檢附學校函文及甄選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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